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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介绍,山东省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历经多次修订,本次修订过程中,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原则,力争在最小的范围,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优的应急减排效果。
更加突出差异化。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对经济社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决不搞“一刀切”。本次修订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应急管控要求。将绩效分级由原来的A、B、C三个等级调整为A、B、C、D四个等级和引领性、非引领性企业标准。修订后各级别的边界更加清晰,差异更加明显。其中,A级和引领性企业,即行业内大气污染防治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停产不限产,不受减排要求限制,可以采取自主减排措施。
更加突出服务保障。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保障类企业范围,增加了能源保供类企业。修订后,对涉及居民供电、供暖、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重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源保供等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工业企业,以及重点保障性建设工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不要求停工、停产,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另一方面,首次明确了小微涉气企业豁免政策,比如集成电路、半导体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无喷涂工序的机械零部件加工企业等,在满足城市总体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不采取停限产措施。同时新修订的预案特别强调,在污染防治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更加突出科学研判。在实际工作中,强化与气象部门的联动研判,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市预报部门等开展联合会商,综合考虑每个城市气象条件特征及污染源排放特征,针对性分析每个城市特点,以保证各城市污染过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污染程度、污染峰值等预测更加科学准确。
来源:中国山东网
记者:刘自锐
编辑: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