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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上午,奔流新闻记者获悉,距离一审开庭审理时隔近3个月,备受关注的“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将于7月7日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据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在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驶湘K牌照小型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执勤交警随即迅速控制肖某某,将谢某立即送医救治,同时开展现场调查勘验。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2023年4月11日上午9时许,该案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上午的庭审,因案情疑难复杂,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该案受害者弟弟谢先生说:“我一直坚持,希望对肇事司机进行严惩,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该事故给家里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姐还在医院治疗,生活至今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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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将择期宣判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冯宝强 实习生陈聪